知道如何处理用过或过期的汽车油

除了危害健康之外,润滑油还会对环境产生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因此,要注意正确处置

润滑油在当今社会被广泛使用,并且市场的扩大是趋势。汽车运输和机动机械完全依赖物质来维护和正确使用设备。汽车、公共汽车、卡车、摩托车、船、火车、飞机,以及大量机动机器,如收割机、拖拉机和链锯,为最多样化的目的而设计和改造,不时需要有换来的发动机油继续用于各自的目的。

理所当然地,我们在某些设备中换油时,我们忘记考虑它会在哪里停止以及这种行为会带来什么后果。对于初学者来说,您已经知道不正确的处理是一个大问题。让我们看看为什么。

润滑油

润滑油的主要功能是减少机构运动部件之间的摩擦和磨损。除了传递机械力、密封、隔离和保护成套或特定部件外,还可以起到冷却和清洁运动部件的作用,甚至可以将某些物理化学特性传递给其他产品。

为此,润滑剂有多种形式,从液体到半液体,粘度和其他特性各不相同,这取决于它们的预期用途。

无论如何,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是由基本润滑油作为主要原料(占其体积的 80% 至 90%)组成。正是从这种油中插入了添加剂。

基础润滑油

基础润滑油有两种类型,按来源分类:

  • 矿物基础润滑油:直接从石油精炼中生产。比合成材料便宜得多、用途更广、更容易“回收”,它们是某些类型应用的最佳选择。它们被认为是一种高贵的原材料,仅占石油的一小部分。此外,它是巴西最常用的类型,尽管大部分是进口的;
  • 合成基础润滑油:由通常从石油中提取的产品通过化学反应生产。它们具有优于基本矿物的优势、更高的热稳定性和氧化稳定性、更好的低温性能和更低的挥发性。

成品润滑油

它是即用型润滑油。由基本和添加剂的联合组成。

受污染或使用过的润滑油

随着时间的推移,油会失去其最佳性能,无论是正常使用还是由于问题或事故,都不再满足其准备的目的,留下替代品。碰巧,在使用后,它变成了危险废物,称为用过的或受污染的润滑油,俗称“烧油”(这不是一个正确的名称,应避免使用)。

尽管是一种使用过的和无用的废物,但不应将其视为废物。尽管完全有毒,但它仍然可以重复使用,因为它仍然含有大约 80% 到 85% 的基础润滑油,这些润滑油是经过各种称为“再精炼”的过程提取出来的。

这对石油生产商来说更经济,因为它避免了从石油中提取的整个过程及其随后的进口。但最重要的是,有了正确的目的地,就可以避免对我们的健康和整个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国家环境委员会 - CONAMA 第 362/2005 号决议将再精炼视为使用过或受污染的润滑油的强制性目的地。

在哪里分配?

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不正确处理润滑油对环境有害,从而对我们的健康有害。出于这个原因,石油、燃料和衍生品行业的环境机构和监管机构得出结论,这种危险废物的最佳目的地是收集并强制交付给再精炼厂,这将去除使用过或受污染的润滑油中的污染物。并尽可能多地回收基础润滑油。

为此,他们系统化并建立了一套规则,涉及多个参与此过程的各方,包括消费者(使用该产品的汽车的所有者)、商人或更换润滑油的员工。

在这个链条中,第一个字符是发电机,直接(例如车主)或间接(从汽车上取油的机械师)生产用过的或受污染的油的那些。

为此,法律规定了以下义务:

  1. 发电机必须确保从车辆或设备中取出的油在等待目的地时正确存放,使其不会污染环境,也不会被其他产品或物质污染,这些产品或物质会阻碍或阻止其通过再炼油回收;
  2. 发电机必须将用过的或受污染的润滑油交付给经销商或直接交付给 ANP 授权的收集器。

重要的是要记住,任何人都可能因造成污染而被罚款甚至被捕,而忽略少量润滑油就会导致大问题。

为了让每个人的生活更轻松,CONAMA 第 362/2005 号决议,艺术。第 17 条第 II 项保证每个消费者有权要求他从其购买润滑油的经销商处免费更换润滑油,并在主管环境机构许可的适当设施中进行。

根据这个规模,下一个责任是使用过的或受污染的润滑油的特殊发生器,它们无法将其设备带到更换点。例如,联合收割机、拖拉机、船只和一般工业设备的所有者就是这种情况。

在这些情况下,发电机必须有一个训练有素的技术团队来安全地更换润滑油或聘请专门的服务人员,强调已经有针对所提到的每种特殊情况的实用和安全的解决方案。

在这个系统中,还有润滑油经销商的作用。这是直接或间接销售它们的每个人(服务站、车间、超市、汽配店、批发商等)。

立法(CONAMA 第 362/2005 号决议,第 17 条)赋予经销商作为受污染石油生产者(消费者)和收集者之间联系的角色。

任何出售润滑油或只是交换润滑油的人都应始终牢记,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安全地收集这些残留物,将其从发动机或设备中清除并存放在适当的地方,防止泄漏、与其他物质混合,以及可能导致火灾和任何事故的元素,将其交付给 ANP 授权的收集者。

我们必须记住,润滑油在使用后是一种危险废物。其在环境中的不正确处置会导致负面影响,例如污染水体和土壤(在此处查看更多信息)。生产商、进口商、零售商和消费者都有责任收集和正确处理用过的润滑油。

CONAMA 第 362/2005 号决议规定的经销商的另一项非常重要的义务是告知消费者有关润滑油的必要预防措施的使命。立法规定,海报必须展示在销售点的显眼位置,其尺寸至少与用于宣传待售产品的海报尺寸相同。

人人有责

我们必须记住,我们是润滑油发生器。因此,污染者。但是,我们可以反转这张图片。需要收集证明。检查您换油的服务站或车间是否有授权收集者签发的收集证书。检查您要购买的润滑油是否已在 ANP 注册。

同时,披露不小心使用润滑油的风险以及正确的处理方法。

不要逍遥法外:当您发现有人违反法律、滥用使用过的或受污染的润滑油或将此残留物排放到水道和水体、地面、雨水网络或下水道,举报

报告可以是匿名的,您将为社区提供服务。

向 ANP(电话:0800 970 0267)或 IBAMA(电话:0800 61 8080)报告。

敬请关注并始终回收

正如我们所见,正确处理润滑油有很多选择和优势。立法对我们有利,我们应该利用它。


资料来源:APROM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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